硖石街道2024年度违法建筑及违法户外广告拆除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硖石街道2024年度违法建筑及违法户外广告拆除施工项目已由 / 以 /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工程位于海宁市硖石街道区域范围内。
2、招标范围:海宁市硖石街道区域范围内违法建筑及违法户外广告拆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本工程投资概算(建安部分):约30万元,计划工期:至2024年12月日止,具体按任务单执行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房屋拆除内容,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资格后审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进行现场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1月9日上午10时00分,登陆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网,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报名。(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CA专用锁)的通知》,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办理)。
4.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相关资料通过海宁市小型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登记后自行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地点为海州东路552号硖石街道办事处1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人民政府硖石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海洲东路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459号
邮 编: 314400 邮 编: 314400
联 系 人: 邬先生 联 系 人: 许女士
电 话: 0573- 电 话:0573-87297016
传 真: 传 真:0573-87297016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有效营业执照 |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房屋拆除内容(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
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4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 |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A类证书,至少二个岗位(提供证书复印件)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并同时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
6 | 安全生产负责人 |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附证书复印件) |
7 | 资质动态核查合格结果证明 | 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8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提供复印件) |
8 | 进浙施工备案证 |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施工备案证》证书复印件 |
9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不在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以主管部门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 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扫一扫,在手机查看上链情况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