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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区丰惠镇原谢桥小学房屋拆除工程

· 2024-01-05

上虞区丰惠镇原谢桥小学房屋拆除工程(第三次) 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地址位于上虞区丰惠镇。项目业主为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 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谢桥小学拆除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原谢桥小学拆除,包括教学楼、宿舍、食堂、大礼堂、门卫、配电房、厕所等房屋建筑物,拆除面积约为3103.82㎡,废弃物品的回收,包括废铝、废铁、废钢、废不锈钢、变压器等物品施工工期20日历天,残值回收款最低缴纳费用27万元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注册在上虞区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营业执照具有房屋拆除工程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中国建造师网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能查询到注册信息;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9月至202311月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若为离、退休返聘人员,仅需提供离、退休证明材料;若为事业编制人员,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39月至202311月的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若提前通过工程验收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验收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若曾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已进行更换的,应提供项目发包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督机构批准同意更换的有效证明文件,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负责人均视为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证明材料需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作为评标依据。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上虞区基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666号建行大厦14楼开标室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1111430

备注:各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0575-89292593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招 标 人: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丰惠镇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电话:15158257092

招标代理:浙江广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绍兴市上虞区市民大道666号建行大厦14楼

联 系 人:成姚

联系电话:0575-81262322 18267535552

20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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