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9月02日 10:08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拜城县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拜城县自然资源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02日 10:08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政府采购云平台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09月14日 12: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黎海群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99303806 | ||
采购单位 | 拜城县自然资源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拜城县解放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994733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17号胡杨嘉园1号楼商住楼3单元6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99303806 |
项目概况
拜城县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4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jzxcs-2022-036
项目名称:拜城县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最高限价(元):14990691.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拜城县2022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土地复垦)
预算金额(元):150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土地平整、房屋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土壤改良等,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m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且项目负责人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新疆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中备案人员;
(3)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02日至2022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9月14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拜城县解放路
联系方式:19999473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远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百合园社区天山路17号胡杨嘉园1号楼商住楼3单元604室
联系方式:158993038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黎海群
电 话:1589930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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