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墓镇政府大院食堂房屋及附属物残值处置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拟对庄墓镇政府大院食堂房屋及附属物进行公开竞拍,欢迎有意参与该项目的企业前来咨询、报名,有关竞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ZMZ2024008
2、项目概况:庄墓镇政府大院食堂房屋及附属物残值处置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竞标,竞拍以暗标方式,竞拍价只允许公司一次报价,中标方式以最高价中标。
5、拆除内容及规模:
房屋占地面积366.48㎡,共2层。一层房屋为砖混结构,二层房屋为钢构框架,钢管尺寸分别为18cm*5cm、10cm*10cm。
6、拍卖最低价:5000元
7、中标方式:最高报价为中标竞买者
8、工期:7个日历日。
9、投标前有意向者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二、投标人要求:
1、承建单位必须具有:受委托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屋建筑拆除、拆除工程施工等。
2、资格审核方式:资格现场审核。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5日—3月19日 ,截止时间3月19日11:00。
2、报名地点:庄墓镇党政办
开标地点:庄墓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西侧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 11:2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项目联系人:田主任 联系方式:62726015
招标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62726011
四、报名须知:
(1)报名资料应包含: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报价及工期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函,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2)按报名时间递交资料,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用档案袋密封后盖章,拆封无效。报名及参与投标时需持公司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中标人在进场施工前必须将竞拍款打至长丰县庄墓镇人民政府往来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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