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村界址范围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机械拆除及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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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271021247001B01 | ||||||||||||||||||||||||||||||||||||||||
招标内容: | |||||||||||||||||||||||||||||||||||||||||
【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村界址范围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机械拆除及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村界址范围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机械拆除及垃圾清运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龙之道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保定龙之道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保定市徐水区南城村村界址范围内房屋及地上附着物机械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工程内容:拆除对象全村约330宅(包含西于庄10宅),总建筑面积84867.59平方米,其中已测222宅,建筑面积53121.47平方米,未测108宅,建筑面积约31168.01平方米;企业1处,建筑面积321.25平方米;村产建筑面积578.11平方米;院墙9832.69平方米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计划工期:安置区范围内拆除清理完毕在30天内完成,其它拆除范围拆除清理完毕原则不超过60天,采用建筑垃圾现场移动式处置的,可适当延长。拆除工期可根据实际拆除进度调整。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5 09:00 至 2024-04-1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备注:(1)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未注册登记的主体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4009980000。注册完成后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直接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人须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未经注册的投标人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3)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www.hebpr.gov.cn)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同时下载招标文件。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 未及时注册导致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4)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CA注册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项目。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hebca.com/ggzybd.html。(5)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并下载招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采购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开标的,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5-07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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