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ZQJD2024008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康桥南路西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拆除范围:康桥南路西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
2.2 拆除规模:拆除总建筑面积69896平方米。
2.3 拆除:包括康桥南路西侧地块原钢混结构拆除、原砖木结构拆除、原混合结构拆除、原简易结构拆除、钢结构拆除工程等。
2.4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拆除施工费用和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
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1550182元
②残值评估值:1618853元
2.5 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7 安全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康桥南路西侧地块房屋拆除工程,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2.9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2.10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jb.ztbyun.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方式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需向电子交易平台运营公司交纳电子交易服务费用30元。
6.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江北区小型工程项目电子交易平台(http://jb.ztbyun.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北环西路500号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方式:0574-83021826
招标代理机构:世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796号东航大厦1808室
联系人:夏琳、韩丽珺、章瑚婷
电话:0574-56209550、17603651272
监管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4-87524757
技术支持:0574-26877268;86820848;18067100830; QQ群:241257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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