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辛庄镇2024零星工业用地整合优化拆房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常熟市辛庄镇2024零星工业用地整合优化拆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项目业主为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房屋拆除返还残值款入镇财政专户(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常熟市辛庄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现委托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常熟市辛庄镇2024零星工业用地整合优化拆房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常熟市辛庄镇双浜村、南湖农场。
2.1.2项目规模:①常熟市辛庄镇南湖农场南湖荡路22号(常熟市顺心粉末喷涂有限公司);②双浜村双浜路40号(江苏徐氏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徐彬彬)、双浜村北姚家桥5号(朱桂根)的厂房拆除工程,拆除总面积为14394.79平方米。
2.1.3
2.1.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13日
2.1.5其他:/
2.2招标范围:房屋拆除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投标人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
(4)拟承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绿化资质除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指投标人承担(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拆除总金额在40万元(含40万元)以上的房屋拆除工程(不包括年度拆除工程)。有效期为:自单位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三年内有效(无合同签证日期的业绩不予认可)。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