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慈城镇观庄村后观庄自然村房屋拆除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拆除范围:位于慈城镇观庄村后观庄自然村(不含地坪面)以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拆除后的建筑材料归中标人所有,由中标人自行处理,建筑垃圾需清运完毕。
2.2 拆除规模:拆除面积约20489.86平方米。
2.3 本项目投标报价由和残值费用两部分构成。
①拆除施工费用招标控制价:199756元
②残值评估值:24915元(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踏勘充分考虑后进行合理报价)
2.4 工期要求:接招标人通知开工之日起30天内完成全部拆除工程,具体实施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拆除清理完毕后高度与场内道路持平(即征拆地块现状的地坪高度)并通过招标人验收(验收由招标人组织)。
2.6 安全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慈城镇观庄村后观庄自然村房屋拆除项目现有地坪面以上建筑的拆除,具体详见拆除施工工程量清单;以及在上述拆除范围内所产生的残值利用。
2.8 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
2.9 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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