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四方台粮库有限公司5处报废库房残值拍卖公告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胜阳拍字【2024】第90号
绥化市四方台粮库有限公司现委托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对其单位所有的5处报废库房残值打包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2、起拍价:1万元
3、竞买保证金:0.5万元
二、相关说明
1.标的均为砖木结构1986年建成,1号库建筑面积1109.79平方米;2号库建筑面积1098.3平方米;3号库建筑面积1098.3平方米;4号库建筑面积1111.04平方米;7号库建筑面积661.67平方米。
2.拍卖成交后,标的物以委托人现场移交买受人状况进行拍卖、按现有实物交付。意向竞买人在参加竞买之前必须本人亲自协同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进行仔细的实地查验、勘测、测量(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自行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品质、瑕疵等情况进行审查和了解。竞买人参加竞买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物(包括缺陷)完全了解和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一切责任。
3.标的拆除及残值物外运工作涉及所有费用及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4.买受人自与委托人办理交接之日起15天(特殊情况除外)必须完成标的物的拆除及残值物外运工作,拆除的界限需与地平线持平,并达到场地干净平整。
5.买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时交纳1万元履约保证金,安全如期完工,委托人验收合格后,原数返还。如不能按约定期限完成拆除及残值物外运工作,或出现安全问题,按违约处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返还。
6.买受人在拆除标的物施工过程中不得对拆除资产以外的其他财产进行损坏,如有损坏在履约保证金中代买受人进行赔偿。
7.
8.所有拆除的残值物不许在现场内进行出售,即拆即运,异地存放处置。
9.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买受人。标的交付给买受人后出现一切问题均与委托人、拍卖人无关,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10.本次拍卖中,拍卖人只负责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买受人直接办理绥化市四方台粮库有限公司院内房屋拆除施工权及拆除后残值物所有权交割事宜。如有异议,请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11.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拍卖人不负责出具拍卖标的的发票。
12.因特殊原因委托人无法将标的交付买受人的,标的作未成交处理,将款项退还买受人,买受人不得向拍卖人提出违约或赔偿要求。
三、拍卖时限
1.展示时间、地点:2024年8月28日起在所在地展示5天;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2时;
3.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17时;
4.拍卖时间:2024年9月5日8:30;
5.拍卖方式: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限时出价功能,限时时限为600秒,价高者得;
6.付款方式:成交当日一次性付清全款、成交价款5%的拍卖佣金和1万元履约保证金,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7.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持有效证件及付款凭证与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8.标的移交:买受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交接事宜,拍卖人不承担交割责任。
四、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
1、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及联系方式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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