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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北京市通州区滨榆东路2号院17号楼b106第二次处置公告

· 2024-09-10

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拍卖公告

 

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4101110时至2024101210时止(延时除外)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北京紫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重要提示

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破产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违反相关约定,买受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库房产权权属过户手续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办理,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由买受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原则上本次拍卖标的库房仅面向库房所在小区全体业主出售,竞买人需提供其为标的库房所在小区业主的证明材料(房产不动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否则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办理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城建教育及附加税、契税、印花税,具体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及交易手续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以相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买受人可在竞买前向所涉税务部门咨询有关税费标准拍卖成交,物业的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及拍卖标的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买受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买受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买受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标的物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6.正式拍卖前,法院和管理人有权随时撤回/中止本次拍卖。管理人撤回/中止拍卖的,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

 

二、拍卖标的

1.标的详情:见具体标的物详情

不动产类型坐落房产证号建筑面积(平方米)抵押情况查封情况
库房北京市通州区滨榆东路2号院17号楼B1062016通州区不动产权第001453022.23

特别提示:

1)该拍卖标的用途为库房,竞买人需自行了解相关限购政策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因不符合限购政策或相关规定导致无法过户的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原则上本次拍卖标的库房仅面向库房所在小区全体业主出售。

2)该拍卖标的无抵押、无司法查封。

 

2.起拍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

起拍价(不含税):140,049.00元,保证金:14,004.90元,增价幅度:5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1011前与管理人联系王崇林律师(010-5957 2385)、张媛媛律师(010-5780 8417)。

 

三、咨询与调查

1.管理人自2024910日起至20241010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看样的具体事宜,管理人将协调相关工作人员予以配合,买受人同时应根据管理人相关要求出示相关资质证明、保密承诺函等文件。

2.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拍卖标的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买受人应对上述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权属现状进行,拍卖标的使用情况不详。拍卖成交后管理人按照标的现状向买受人进行交付,由买受人自行与物业办理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

4.本次拍卖以标的产权证书登记所载建筑面积为准,拍卖成交后该房地产如经实际测定面积与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所载面积有溢缺,则拍卖成交价均不作调整。如在后续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中存有超出范围、违章、无证等部分房屋需要拆除或须将房屋恢复原状的,所涉及的所有手续及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5.拍卖标的可能还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的瑕疵,买受人应当亲自了解和查验,并自行承担拍卖标的存在尚未被发现及未说明瑕疵的风险。买受人应在亲自了解和查验的基础上,独立判断该房产变更权利人为买受人的手续如何办理,并自行承担无法变更权利人的风险。买受人不得以该房产无法变更权利人或存在其他障碍为由,拒绝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次拍卖的任何义务。拍卖成交之日起拍卖标的的风险及责任转移至买受人。如因政策法规限制,拍卖标的不能办理相关权属变更过户手续的,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买受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特别提示:

买受人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拍卖标的所在地的相关房地产政策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具体资格条件请买受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的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查询确认购买资格,以有关部门的答复为准。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理人对此不承担责任。(如因不符合相关政策的买受人参与竞买,导致拍卖无效或无法过户的,该买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买受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2日前与管理人沟通提交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办理交付权属转移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优先购买权人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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