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人行地下通道资产招租(第四批)
信息披露日期:2024-09-14 至 2024-09-23
招租信息披露申报表 | |||||||
贵阳市人行地下通道资产招租(第四批) | |||||||
项目编号:GP-C-ZL-2024458(458) | 信息披露期限: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 ||||||
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标的位于贵阳市人行地下通道,本次招租项目含2个标的,分开招租,标的情况详见标的清单。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 其他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按商场清单核算计收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按表计算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该资产尚未办理产权。 | ||||||
招租标的清单 | |||||||
标的 | 资产名称 | 招租面积(㎡) | 租期(年) | 租金(元/年) | 交易保证金(元) | 是否有原租户 | |
1 | 三桥通道8号 | 2.34 | 不超过3年 | 7020.00 | 1400.00 | 无 | |
2 | 三桥通道9号 | 2.34 | 不超过3年 | 7020.00 | 1400.00 | 无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文章推荐:
宝城31区43号综合楼一层101-104及二层左侧物业公开招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