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简介: 门面位于贵阳市南明区沙冲路核心商圈(原夜晏KTV大堂),面积185. 03 m,距离贵阳火车站800米,沃尔玛300米,适合业态:银行,诊所,品牌服装,品牌咖啡,品牌餐饮,台球娱乐,生鲜果蔬等;标的情况详见招租资产清单。 | ||||||||||
招租资产清单 | ||||||||||
标的编号 | 标的位置 | 建筑面积(㎡) | 租金挂牌价(元/年) | 递增率(%) | 交易保证金(元) | 用途限制 | 租赁年限 | 是否存在原承租户 | 房屋租赁押金(元) | 备注 |
1 | 贵阳市南明区大理石路大理小区二组团A栋1层5号 | 185.03 | 540000 | 无 | 50000 | 无 | 3-5年 | 否 | 一个月租金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生产经营所需水、电、燃气、环保、消防等设备设施配套、维修、改造等由承租人自行完成,相关费用自行承担,上述行为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与租赁相关的其它事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签订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7.承租方需对房屋进行整体提升改造的,改造方案必须经招租方同意,并将改造方案设计图纸提交一份供出租方备案。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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