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镇农房改善房屋拆除、复垦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庆丰镇农房改善房屋拆除、复垦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江苏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庆丰镇农房改善房屋拆除、复垦工程
2. 招标单位:庆丰镇谷庄村、中陈村、董徐村、东刘村、华林村、洪桥村、马庄村村民委员会。
3. 项目地点:建湖县庆丰镇
4. 项目内容:对图斑内房屋进行拆除、残值清运、土方清运,清除屋基础及四周硬化建筑物,清理区域内杂物、树桩、竹林等清运离场不允许深埋。场地平整,标高与周边农田一致,必须用红外线瞄准平整,场地需开挖相应的沟渠和做田埂,沟塘回填,田埂及旱方平整,符合粮田种植标准,本项目砖渣残值归中标人所有,需拖离庆丰镇境内。塘口复垦以及所有墩基复垦地段(图斑范围内)地表及地表以下80cm内无砖渣、杂物。矛盾协调、赔青、道路损坏、铺设钢板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只协助矛盾调解不承担任何费用,余土必须服从甲方调运(5公里范围内)。
5. 标段划分:一个。
6. 招标控制价:4200.00元/户。
7.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工期约6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8. 中标方自行勘察现场,勘察及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负责,与发包方无关。
9. 该项目依法接受审计,工程结算价按审计结果结算。该项目完工后组织开展工程质量评议,评议结果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评议人员包括普通村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与被评议项目相关的设计、监理、造价人员,以及驻村干部、镇(街道)业务工作人员等。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 业绩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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