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海涛大酒店项目原有建(构)筑物拆除工程施工;
● 招标控制价:1,057,730.45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含)房屋建筑拆除工程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并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可为投标人其分公司人员,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人员要求
除项目负责人外,还需配备:
①施工员1人: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管理机构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管理机构颁发的安全员证书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以上人员其他要求如下:
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5个月(含投标当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如为新入职员工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取消岗位证的地区只需提供培训合格证明。供应商如成交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人员必须配备到位,否则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违约处理),须提供《人员配备承诺函》;
其他要求
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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