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情况简介:该项目位于金融城MAX-B座写字楼20层2009-2013号,招租方认定的可使用面积429.42㎡。目前空置,整体招租。 | ||||||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闲置土地使用权 □其他 | 标的是否有原承租户: □ 是 ■ 否 | ||||
备注 | ||||||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水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燃气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电话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光纤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有线电视 | □ 是 □ 否 □ 未安装 | |||||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 | 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重新装修的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承租人对房屋改造、装修、场地改建扩建须经招租人及物管公司书面同意方可进行,涉及城市规划等报批手续及费用,由承租人负责。 7.租赁合同结束后承租人将房屋完好返还(已装修和新增装修含隔墙、窗、灯具、门及其他拆卸后会损坏室内状况的情况等)归招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返还时承租人不得就房屋装修花费向招租人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招租人概不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 | |||||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 | 承租方性质 | ■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 | ||||
资格条件 | ||||||
对标的使用的特殊规定和要求 | 环境卫生 | 承租方负责维护和缴纳相关费用 | ||||
安全生产 | 承租方按政府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包含解决安全隐患)、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并解决好环境卫生、治安、消防等有关社会问题并承担费用。 | 标的装修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 ||||
用途限制 | 商务办公 |
文章推荐:
福州民天实业有限公司海峡果品批发市场10#楼27处网点的招租公告
青山湖街道硬科技产业园(杭州得润宝油脂股份有限公司)被搬迁房屋(含补偿收购部分的化工设备)拆除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