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DN6-1-3-2地块房屋拆除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编号: YLGJ-2024-099
2. 项目名称: 安阳市DN6-1-3-2地块房屋拆除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整体拆除砖混结构房屋,详见工程量清单 。
(2)采购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磋商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质量:合格。
(4)项目预算:预估金额:652583.98元;最高限价:35元/每平方米
5. 15日历天 。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报价统一不再进行折扣。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法定基本资格条件需提供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经营范围应包含建筑物拆除活动 ) ,■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 近 3 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 任一年度的 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2个月内( 任意连续3个月 )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 任意连续3个月 )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或单据(任一),■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人),或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人)等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 供应商需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加入响应文件当中。
(1)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在解密《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其 投标将被 拒 绝 、 为无效投 标。查询的网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2) 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 . 3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同“项目基本情况”7款要求 。
注:(1)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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