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张莎 | 联系电话: | 15291453129 | |
联系邮箱: | 招标所属地区: | 中国-陕西省 | 专业人员数: | ||
专业分包品类: | 室内精装修总包 | ||||
所需设备: | 专业人员信息证书说明: |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项目(EPC ,招标类型为 专业分包 招标人为 陕西建工新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健身场地改造、停车场提升、东侧房屋拆除、室外道路改造工程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西安市新城区含元路105号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20944.59㎡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招标施工范围: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中健身场地改造、停车场提升、东侧房屋拆除、室外道路改造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以及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变更所等其他全部内容。
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健身场地改造、停车场提升、东侧房屋拆除、室外道路改造工程等全部工作内容,并配合甲方安全文明施工、做到现场工完场清,且满足治污减霾要求。
技术标准: 满足施工要求 。
质量标准/设备要求: 满足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质量标准要求,达到竣工验收合格标准 。
安全要求: 零安全事故 。
进度要求(主要工期节点): 严格按照甲方计划工期进行施工 。
3、其他要求: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建筑总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纳税证明、法人身份证、财务报表(上年度整年或最近半年内),注册资本金 2000 万元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近三年施工业绩及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4、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现场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报名。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7、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对供应商资质方面的其他要求:建筑总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装饰装修二级及以上资质。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