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济南市历城区鑫达小区12号商住楼西单元202室房产(房产证号:历城0394005)的公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2月12日10时起至2025年2月1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sf.taobao.com/0531/02 ),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济南市历城区鑫达小区12号商住楼西单元202室房产(房产证号:历城0394005),房屋用途:住宅,权属状态:已等薄,权属取得方式:商品房买卖,房屋性质:一般,房屋结构:混合结构,登记时间:2002年5月10日,建筑面积118.0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105.06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3.01平方米,所在楼层:2层,总层数:7层。户型结构:3室1厅。朝向:南北。
起拍价1343000元;保证金150000元;增价幅度5000元。
房产现状:房屋未腾空;是否拖欠物业费、水费、电费、天然气费不详(如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房屋存在加盖建筑,是否需要拆除需自行询问相关单位。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1、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在房产所在地具有购房资格,请自行向相应主管部门具体咨询限购政策。
2、变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变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变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迟在按照变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变卖成交裁定书。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5、对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部门及开发商等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到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无法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的权利瑕疵保证、产权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凡参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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