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全尾砂胶结充填站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DHHW-GK-2024-104401 | ||
2024-11-27 | 2024-12-02 |
一、项目概况 | |
1.项目名称: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全尾砂胶结充填站工程重新招标; 2.建设地点: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大章镇; 3.招标范围:充填设备安装工程;电子设备、自动化仪表等机电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管缆安装;水泥仓(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浓密机基础、充填站(配合安装调试等工作)、水池、配电室等相关建构筑物;地面硬化及房屋拆除工程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不含调试期),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5.缺陷责任期:两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均≧1年); 6.招标控制价(含税,税率:9%):¥6767399.28元,大写:陆佰柒拾陆万柒仟叁佰玖拾玖元贰角捌分(其中暂列金额:267014.92元), 投标报价超过上述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全尾砂胶结充填站工程重新招标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全尾砂胶结充填站工程,招标人为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资金来源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嵩县山金矿业有限公司全尾砂胶结充填站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5、预算金额:676.739928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本单位注册的矿业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标后只能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仅限其中一家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可登录企查查、天眼查等网站选取相应内容截图证明,方式不限); 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应无不良行为记录,以下列查询载体的查询结果为准: 5.1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登录信用中国网站,选择信用服务,在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中选择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 5.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4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6.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任意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状况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7.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合同业绩并附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是指:充填站工程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