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临平区 临平街道丁山 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 4 年 12 月 31 日 10时起至 202 5 年 1 月 1 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阿里巴巴资产处置平台对 杭州市临平区苏家街 13号临平街道丁山社区宴会中心一楼房产一个月管理使用权 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 202 4 年 12 月 31 日 10时起至 2025 年 1 月 1 日 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 竞买标的物: 杭州市临平区苏家街 13号临平街道丁山社区宴会中心一楼房产一个月管理使用权 , 建筑面积 1500 平方米。
二、 起拍价为 75000 元,加价幅度为 1 000元或整数倍数,竞价保证金 75000 元。 本次 竞价标的 费用 先付后使用 。竞价标的《 场地使用 合同》 (附件 一 :《 场地使用合同范本 》) 履约保证金 为成交价 ,合同到期若竞买人不存在违约等情况,则无息退还。
三、重大事项披露:
(一) 本房屋使用权为 集体 资产使用权招租,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标的物按现状竞价招租。实际面积以产权证面积为准,如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
(二)此次竞价房产 目前为空置状态 , 房产 仅 可用于 春节期间丁山社区宴会中心一楼便民聚餐服务 ,不得挪作他用;竞拍成功后,竞买人如变更房产用途的,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追究竞买人违约责任。
(三 ) 特别提醒:
1 本次竞价房产 所在第 1层 , 使用期限 30天(起始时间: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12日)。 起始时间自竞买人签订《场地使用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使用合同到期后,竞买人须第一时间清空房产交付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股份经济合作社,不得有任何恶意延误、拖延行为,请各竞买人知悉。
2. 本次使用房屋场所内不通管道燃气,竞买人如需使用,必须使用正规进货渠道的液化燃气并放置指定安全区域,后期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及管理等均由竞买人自行全权负责。 请各竞买人谨慎参与拍卖,一经报名出价,则视作对本项条款的认可并接受,责任自负,请各竞买人知悉。
3. 使用期间, 房产内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 、食品安全等 ,竞买人 在签订《场地使用合同》的同时需与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签订《食品、消防、安全生产、治安管理责任书》详见附件二:《食品、消防、安全生产、治安管理责任书》。 在使用期间竞买人需为职工购买 人身意外保险。
4. 竞价成功后,竞买人需公开透明菜品菜价,每餐每份菜需留样,以备抽检。
5. 使用期间,如遇当地村社居民使用 2楼红事用房,竞买人需与相关人员协调好相关事宜,不得与当地村社居民产生任何纠纷或争执,否则视为竞买人违约。
6. 本次竞价房产一律不得转让使用权、转租及分租,竞买人私自转让使用权、转租及分租的,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随时解除与竞买人所签订的《场地使用合同》,并没收竞买人履约保证金,责令竞买人限期搬离,且对竞买人不做任何赔偿及补偿。望各竞买人知悉!
6.使用 期结束后,竞买人必须委托专业清洁公司对厨房间、卫生间、用餐大厅等区域的地面及设施、设备等深度、专业清洁一次,如未达到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验收标准的,竞买人必须再次对 使用 房产再次清洁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7. 竞价房产 日常 物业管理 由现有物业公司统一管理;竞拍成功后,由竞买人与物业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具体物业收费标准由竞买人自行至所属物业公司询问。使用期间,竞价房产的物业管理费由竞买人负责缴纳, 故请各竞拍人竞拍前,务必至房产所在地物业公司详细询问物业管理方式、收费标准、费用缴纳方式等所有事宜,后续不得以物业事宜为由拒绝受领标的物、延迟(拖延)支付租金等情况,否则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股份经济合作社将解除《场地使用合同》,追究竞拍人违约责任,请各竞拍人知悉!
( 五 )腾空期:无腾空期。
( 六 )装修期: 无装修期 。
( 七 ) 竞买人装修过程中不得对房屋主体结构及外立面做任何改动,不得搭建任何违章建筑,日常经营过程中不得占用公共通道、消防通道及其他公共区域,对外宣传广告牌需符合当地城管执法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要求。
同时竞买装修过程涉及改变房屋内部结构、拆除或增加墙体等需要审批报备的,竞买人原则上应在装修前向城管执法部门以及相关部门提前审批报备。装修过程中须服从房屋所属物业公司统一管理,如受到周边居民投诉或主管部门通知整改的,竞买人需按要求按时整改到位,否则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权追究竞买人违约责任。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应合理利用房产及周边场地,不得侵犯其他邻里关系,装修及日常经营过程中有噪音、烟气、排污等事项扰民的,经主管部门或物业公司通知整改后,拒不整改到位的,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丁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有权随时解除与竞买人所签订的《 场地使用合同 》,没收竞买人履约保证金,并追偿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包括竞买人对第三方的侵权),请竞买人知悉!
(八) 竞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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