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编号: AHHYZX-2024004
二、项目名称: 霍山县艺术学校新建项目地块房屋拆除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人名称:安徽懿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交人地址:霍山县衡山镇淠河西路与白马尖路交叉口 1-3号门面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陆仟壹佰柒拾贰元整(¥ 476172.00元)
主要标的信息 :
其他类 |
项目名称:霍山县艺术学校新建项目地块房屋拆除项目 施工范围:因需新建霍山县艺术学校,对周边地块房屋进行拆除(合计 126户),建筑面积约为36034.60平方米(具体拆除范围以发包方认定为准,面积以实际验收为准)。 施工工期: 12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强平 |
: 陆学峰、孙辉、万松
五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发包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 起 (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霍山县衡山镇诸佛庵西路 106号(采购人) 和霍山县中兴南路 16号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15856410696 、 0564-5 0 29965 。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财政部 94号令 ) 等法律法规 规定 ,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 ( 政府 ) 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霍山县衡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霍山县衡山镇诸佛庵西路 106号
联系方式: 1585641069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霍山县衡山镇中兴南路 16号(老建设局大院3楼)
联系方式: 0564-50299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工
联系方式: 0564-5029965、18726959693
霍山县 衡山 镇人民政府
安徽衡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 4 年 0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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