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湖丰镇农贸市场整体招租(三年) | ||
项目编号 | JX2024ZL00043 | 出租底价 | 302.966400万元(总租金) |
挂牌日期 | 2024-02-0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2-21 |
资产概述 | 上饶市广丰区湖丰镇农贸市场整体招租(三年),总建筑面积8964.83㎡,共三层,首年整体起拍价100.9888万元,302.9664万元/三年总租金,竞买保证金30万元。 |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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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地址 | 出租面积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 | |||
免租期限 | 配套设施 | |||
租金支付方式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 置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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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2024-02-01 | ||
挂牌公告期 | 11 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 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取无保留价的拍卖的方式确定承租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分期付款,承租方应于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成交租金、租赁押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租金、租赁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宜春鸿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鸿溙价评字【2024】第02号的《评估报告》。2.标的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请意向承租方详细了解标的信息。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招租方对本次拍租标的瑕疵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否定拍卖成交结果或要求招租方给与补偿。 3.本次资产招租为三年,装修免租期2个月(不包含在租期内),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合同租赁押金为首年三个月的租金,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合同租赁押金由招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负责无息返还。4.租约期满后,承租方若不再续租,必须按招租方的要求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并无条件搬离标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给予相关补偿;若承租方在租约期内因自身原因不再继续承租,承租方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招租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承租方必须结清所有经营所产生的水电、物业等公共支出费用,并在完成标的的交接工作后无偿搬离标的物,且招租方可无条件扣除承租方的租赁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由此对招租方造成的损失。在承租方搬离标的物时,不得损坏标的物主体结构、装修及原有配套设施等。5.公告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标的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6.租赁的相关约定及租赁生效日期以招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标的交付后,由承租方负责标的的经营管理,合同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贸市场内、外环境卫生(农贸市场外围环境卫生范围在有关部门划定的红线范围内)及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7.承租方应负责保护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私自拆除和改建标的,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且须赔偿因改造房屋和结构给招租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合同期内,因房屋外墙脱落、空调外机掉落、玻璃门窗掉落、空中抛物以及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8.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9.承租方不得在租赁资产内从事非法活动或违规经营。否则,招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标的物并全额扣除租赁押金作为违约金。10.标的的租赁用途为农贸市场,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承租方应根据租赁用途对标的进行必要的装修,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标的交付后承租方应及时投入经营,不得长时间闲置标的。11.标的交付由招租方负责,拍卖公司及上饶市产权交易所不负责标的的交付。 12.承租方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并与招租方签订交易合同。承租方悔拍的(未按约定支付价款、未签订交易合同或其他悔拍情形),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承担其本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因悔拍导致标的再行拍卖的,成交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招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招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不成交;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则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5.【合同签订时间】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交易各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6.【交易税费】(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2)费用承担方应在交易合同生效之日 5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7.【交付】招租方在拍卖成交后将标的交付给承租方,标的以交付时现状为准。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平台(https://jxcq.jxggzyjy.cn/)完成该项目的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17时前。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详情咨询:江西佳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9079331197程女士 李18370063175 13576326898郑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户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帐号:203103090000002468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2024年2月26 日10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拍卖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否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2.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万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 ||
保证金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203103090000002468 开户行:上饶银行广信大道支行 | ||
处置方法 |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上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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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上饶市广丰区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 |||
出租方 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广丰区永丰街道西门社区光明路17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文锡 | 注册资本(万元) | 20,000.000000 | |
经济类型 | A05002 | 企业类型 | A19002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361122MA38A71Q2W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 会议纪要摘要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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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上饶办事处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93-8300868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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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身份证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授权委托书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 需要 | 需要 | 需要 | |
法人代表身份证 | 需要 | 不需要 |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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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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