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须知
海安市李堡镇李堡村村民委员会就其海安市李堡镇李堡村建材市场房屋拆除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1.招标方:海安市李堡镇李堡村村民委员会
2.标的具体名称及位置:海安市李堡镇李堡村建材市场房屋拆除项目,标的位置:海安市李堡镇李堡村,标的具体情况以转让方现场确认的实物状况为准。
3.项目概况:
海安市李堡镇李堡村建材市场房屋拆除项目,共涉及建筑物面积约1678平方米。按招标方将房屋及场地拆除、清运干净,建筑物残值由拆除方负责处理。房屋结构等具体情况请投标人务必自行勘察现场.招标方不保证拆除房屋的门窗齐全。
备注:
1、房屋较为破旧,部分屋顶和门窗为承租户所有不含在招标范围内,敬请投标人勘察现场,仔细询问,谨慎报价。
2、拆除方须按照招标方工作进度,将涉及房屋分批拆除、
3、拆除方施工期间须按照城管和环保要求设置围挡和降尘设备。拆除过程中,不得对周边邻近建筑物产生损伤,如有损伤均由拆除方负责赔偿。
4、敬请联系招标人勘察现场仔细询问,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配套设施、设备等全部内容,报价以单价计算,残值款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工程竣工后按照实际拆除面积计算,多退少补。
5、逾期不能缴清残值款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或重新组织招标。
二、交易响应人技术准备工作
1.拆除施工人员要认真审阅交易发起人提供的的以下资料:拆除工程的有关资料,进行实地勘察,弄清建筑物的结构情况,建筑情况,水电及设备管道情况。
2.明确周围环境、场地、道路、水电设备管道、房屋情况等。
3.向进场拆除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特别说明:
1、拆除房屋状态以交易发起人确认为准,要求机械拆除(交易发起人要求人工拆除时拆除方须无条件服从),拆除方拆房时,保证建筑垃圾清运干净,旧房材料必须及时运出拆除区域,运距由交易响应人自行考虑。各交易响应人须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根据现状进行报价。
2、所有建筑垃圾须由拆除方按规定分类处置,运费、建筑垃圾处置费、处置许可费等相关费用自理;
3、拆除方须服从城管、公安交通、住建、环保等部门的管理,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超载,防扬尘和降噪声措施到位。环保、城管、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扬尘排污费等由拆除方自理;
4、拆除过程中各部门相关规费由拆除方自行承担;
5、在拆除过程中如遇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变化,拆除方无条件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6、拆除作业时,拆除单位应在拆除现场配备与拆除装运建筑垃圾所相匹配的控尘设备,装运建筑垃圾作业过程中须采取必要的防尘、降尘等控尘措施;暂时无法清运的垃圾及其它废弃物,应采取符合规定的控尘措施。
7、安全责任:拆除方必须编制该项目房屋拆除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接受安监、建设及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拆除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挂牌价格及支付要求
8.1挂牌价格:8元/平方米(由拆除方向招标方缴纳的净费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环保、城管、住建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收取扬尘排污费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拆除方自行承担),报价低于挂牌价格者为无效报价。
8.2价款支付期限要求:价款支付方式:残值款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缴清后签订《旧房拆除协议》,以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并办理项目备案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相关未定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9.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壹仟元整,由拆除方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三、交易响应人需要现场准备工作
1.加价幅度:0.2元(每平方米)/次(每次加价必须不低于加价幅度,或为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2.公示期满后,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拆除方时,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拆除方;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拆除方时,以不低于起拍价格直接确定。
3.签订成交确认书7天内到招标方处签订拆除协议,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相关未定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二)意向拆除方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交易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资质须在有效期期限内);
(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C 证);
(5)财务要求:良好,财产未被接管、未冻结、未破产。
(6)信誉要求: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7)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8)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9)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10)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四、网上竞拍程序
(一)网上注册
1.未注册办理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首先需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信息库中自行补充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人员信息,同时上传各类证书、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等,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2.已注册成为海安市限额以下项目电子交易系统会员的意向竞拍人需要做如下工作:
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注册: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响应人,在新主体库中先复核基本信息之后自行完善单位基本信息、所提交的电子文件资料在系统中直接完成注册,意向竞拍人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二)保证金交纳方式及约定条款:
1.本竞拍实行交易保证金集中管理。竞拍人必须按竞拍公告确定的保证金金额在规定时间前办理交易保证金缴纳手续。交易保证金有效期与竞拍有效期一致。各竞拍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以自然人参与的,以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开户的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保证金数额:意向竞拍人需缴纳交易保证金1400.00元方可取得竞拍资格。
2.保证金缴方式:交易保证金须提前交至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与意向竞拍人单位/个人名称一致),逾期将不能取得竞租资格。
账户名称: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内自动生成 ;
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
3.特别提醒:(1)保证金需从意向竞拍人的报名名称相一致账户中整笔汇出,并备注海安市李堡镇李堡村建材市场房屋拆除项目竞拍保证金;(2)请意向竞拍人充分考虑交纳竞拍保证金的在途时间,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4.保证金退回:进入网上竞价程序后,意向竞拍人缴纳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竞拍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缴纳租金、押金及并完善交付手续之后,由出让方填写《受让人保证金确认函》(见附件1),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未被确定为竞拍人的,由出让方填写《非受让人保证金退还确认函》(见附件2),经审批后,原路退回。
(三)下载报名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意向竞拍人,自本公告发布即可在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 3月28日17时30分。
报名路径:意向竞拍人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 交易平台入口→电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选择交易乙方。
上传附件为第一部分交易须知第三项报名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中的全部内容。
(四)竞价时间及要求:
意向竞拍人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与竞价。
竞价于2024年3月29日10时00分开始,在设定30分钟报价时间内可登录海安市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响应人系统实时参与报价。(具体时间以国家授时中心标准北京时间为准)
意向竞拍人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起拍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电子竞价系统中设置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
竞价相关信息
竞价开始时间2024-3-29 10:00
延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3-29 10:30
延时竞价时长:60秒(出现新的报价后会重新计时)
挂牌起始价:8元/平方米
竞价步长:0.2元(每平方米)/次
公示期满后,采取网上竞价方式确定竞拍人。
报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为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竞拍人。若有两个相等的最高价,报价者有原竞拍人的,则将原竞拍人优先确定为竞拍人;报价中无原竞拍人的,最先报价者确定为竞拍人。
本项目不设延时报价。
特别提醒:请意向竞拍人提前登录至报价页面,防止因时间差影响报价。
(五)价格及成交款支付要求
3.1挂牌起始价:8元/平方米
3.2竞拍保证金:1400元
3.3价款支付方式:残值款于中标公示结束后三日内一次性缴清,缴清后签订《旧房拆除协议》,以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账户。并办理项目备案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相关未定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标的以现状交付,招标发向意向拆除方提供的基本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招标标的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故招标房对招标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意向拆除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审慎决策。
2、受让人应服从城市管理要求,发生违章违规处罚的费用自行承担。
(七)验收及考核要求:
(1)拆除方必须遵守《海安市房屋征收工程拆除单位考核办法(试行)》。
(2)施工工期:30日历天
(3)安全责任:拆除方必须编制该项目房屋拆除方案并严格按方案实施,接受安监、建设及城管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拆除方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
(4)验收标准:本工程要求采用机械拆除,拆除方拆房时建筑垃圾清运干净,旧材料必须及时运走。
(5)在施工前,拆除方应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包括按规定办理拆迁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施工过程中,拆除方确保不影响市容、交通和环境卫生等。渣土、垃圾清运应按有关规定实施,因卫生创建、渣土及现场管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拆除方承担。
(6)违约责任:拆除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全部拆除旧房及清运完毕的,招标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组织拆除和清运,所发生的拆除费、清运费在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五、联系信息
出让人名称:海安市李堡镇李堡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海安市李堡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海东 158512815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0号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倪颖 13862718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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