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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金公司贵乌北路20(32)招租项目

· 2024-09-13
项目名称:穗金公司贵乌北路20(32)招租项目
项目编号:GP-C-ZL-2024405(405)
国资监测编号: --
挂牌价: 26400元/年
信息披露日期:2024-09-13 至 2024-09-20
标的情况简介:由于本次项目涉及标的较多,标的情况详见标的清单。
标的编号标的位置建筑面积(㎡)租金挂牌价(元/年)递增率(%)交易保证金(元)用途限制租赁年限资产租赁押金
1贵乌北路20(32)24.5523760签订租赁合同第二年起递增,每年递增2%55003年第一月租金的2倍收取
标的物是否有抵押担保情况:□ 是 ■ 否 标的物资产类型:□居住用房 ■商业用房 □闲置土地使用权



备注
标的配套设施情况 ■ 是 □ 否 □ 未安装
■ 是 □ 否 □ 未安装
燃气 □ 是 □ 否 □ 未安装
电话 □ 是 □ 否 □ 未安装
光纤 □ 是 □ 否 □ 未安装
有线电视 □ 是 □ 否 □ 未安装
标的其他情况说明1.租赁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如:物业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等)。
2.承租方不得对标的进行转租(收取转让费)、转让、转借、分租。
3.依照房屋现状出租。现有装修拆除、内(外)部重新装修及生产经营所需水、电、燃气、环保、消防等设备设施配套、维修、改造等由承租人自行完成,相关费用自行承担,上述行为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书面报出租人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如未经出租人同意就擅自施工,出租方将有权解除租赁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及非招租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不得提出装修补偿要求,不得拆除、毁坏设施、设备或由承租人投入的装修。
5.如遇城市改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时,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经济补偿。
6.与租赁相关的其它事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等签订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7.本项目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承租权。
8.承租方获得标的承租权后,需在规定时限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若未在规定时限内(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10日内)签订合同,则视为主动放弃,出租方有权对该标的重新挂牌招租,且该承租方在投标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回。若承租方在摘牌时实际占用该标的,且未在规定时限(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10日内)内签订合同,则按照摘牌价格的1.5倍收取占用费,计算时间从实际占用之日起,至房屋归还出租方之日止。
对承租方资质的要求承租方性质□法人 □自然人 □ 其他组织 ■以上都可以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部分详见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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