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市香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将于2024年10月8日10时至2024年10月9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京东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张家港市香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监督单位: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网址:https://auction.jd.com/bankrupt.html)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拍卖标的
本次拍卖标的信息,说明详见附件评估报告
整体拍卖张家港市香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香山渡假村商业服务用房地产,包括:
1、有证房屋总建筑面积3,129.81平方米、无证房屋总建筑面积396.60平方米及附着物(仓库、厕所、辅房、锅炉房、洗衣房、门卫、场地、道路、围墙、绿化)。
房屋产权证权证编号:张房权证金字第00061789号。房屋用途为:非居住(办公),登记日期:2004-10-14。
2、集体土地使用权面积8,487.80平方米。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编号:张集用(2003)字第1000060号,土地用途:批发零售用地,使用起止期限:2047-07-17止。
起拍价:8800000元,保证金:880000元,增价幅度:30000元及其整数倍。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香山渡假村商业服务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现状为准,不超过评估报告明细表中列明的范围,竞买人应至现场查看,房屋已空置多年,清算组、上拍机构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水电燃气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2、张房权证金字第00061789号房屋产权证中所列的12幢294.42平方米的房屋已被拆除,评估估价结果不含该幢房产价值,拍卖价也不含该幢房产。
无证房屋建筑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工程数量以现场实际为准,成交后法院、清算组不负责办理相关产权证件。
3、位于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香山渡假村商业服务用房地产,已列入张家港香山景区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但无法确认实施规划具体的时间以及最终是否会实施规划,清算组已履行告知义务,竞卖人可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并谨慎考虑这一因素对该房地产的价值、使用可能产生的正面或负面的影响,由此产生的问题亦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即日起至拍卖日前工作日(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京东拍卖联系人:孙先生 4009929951,张家港市香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联系人孙律师13862423488。有意者可自行看样,或与联系人沟通具体看样方式。
三、标的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无。
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活动开始3个工作日前向上拍机构或清算组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经本上拍机构或清算组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价,亦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竞价开始前7天与清算组联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竞价方式
(一)竞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清算组确定,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二)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本次拍卖保留价为起拍价。
六、保证金与余款交纳
1、第一次出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清算组指定账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成交后,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清算组指定账户。买受人应于成交之时起15日内将竞价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清算组指定账户(户名:张家港市香山宾馆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帐号:528780079740),注明张家港市金港镇南沙香山渡假村商业服务用房地产拍卖尾款。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大,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自行上网查询。
4、买受人逾期未支付竞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是悔拍行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
文章推荐:
3号标的: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北段399号2栋附101-102号